山东省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王可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\n\n  中心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山东省纪委监委音讯:日前,经山东省委同意,山东省纪委监委对

山东省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王可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\n\n  中心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山东省纪委监委音讯:日前,经山东省委同意,山东省纪委监委对

山东省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王可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\n\n  中心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山东省纪委监委音讯:日前,经山东省委同意,山东省纪委监委对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王可杰严峻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查询。\n\n  经查,王可杰损失理想信念、背离初心任务,对立安排检查;无视中心八项规则精力,违规收受礼金;违背安排原则,使用职权在干部职务提升方面为别人获取利益并收受资产;为官不廉,违规收受礼品礼金;违背财经法规,违规套取国有资金;贪欲胀大、政商不分,大搞权钱交易,使用职务便当为别人在企业经营、项目建造等方面投机,并不合法收受巨额资产。\n\n  王可杰严峻违背党的政治纪律、安排纪律、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,构成严峻职务违法并涉嫌纳贿违法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,性质严峻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置法令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督查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置法》等有关规则,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讨并报山东省委同意,决议给予王可杰开除党籍处置;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置;停止其淄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检查起诉,所涉资产同时移交。\n\n\n(山东省纪委监委) 【修改:田博群】